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第二阶段考试和录取工作有关规定,以及学校研究生院下发的《关于做好2010年在职攻读工程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第二阶段考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为积极稳妥地做好今年我院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第二阶段考试及录取工作,经学院2010年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第二阶段考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制定本录取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 第二阶段面试和笔试安排
环 节 |
学位类别 |
专业领域 |
时 间 |
补充说明 |
面 试 |
工程硕士 |
农业工程 |
下午 |
具体安排下一步通知 |
食品工程 |
下午 |
具体安排下一步通知 | ||
农业推广硕士 |
农业机械化 |
下午 |
具体安排下一步通知 | |
食品加工与安全 |
下午 |
具体安排下一步通知 | ||
笔 试 |
工程硕士 |
农业工程 |
下午(13:30) |
笔试科目为 《农业机械化管理》 |
食品工程 |
笔试科目为 《食品工艺概论》 | |||
农业推广硕士 |
农业机械化 |
笔试科目为 《农业机械化管理》 | ||
食品加工与安全 |
笔试科目为 《食品工艺概论》 |
二、 确定第二阶段考试资格
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考生的报考条件符合《浙江大学2010年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
2、达到相关专业GCT考试合格分数线:
①工程硕士:总分202分,且单科30分。
②农业推广硕士:总分174分,且单科24分。
三、 笔试命题工作
学院组织相关专业教师命题。考试难易程度合适,成绩原则上呈正态分布。
四、 面试工作
抽题解答,综合考核。着重考核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和积累的实践经验,分析和解决生产和管理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潜在素质;考核考生的岗位经历和业绩,成绩按百分制方法计分。
五、 录取
GCT成绩、专业课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计算形成入学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即:综合成绩=GCT 成绩/2+专业课成绩+面试成绩,
其中:1、专业课成绩原则上不低于60分(总分为100分);
2、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总分为100分)。
六、 工作日程安排
2011年3月上中旬 寄发录取通知书
学院2010年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第二阶段考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2010年12月23日